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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過度消費、濫用的名詞『EMBA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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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在2010年便提及EMBA這四個英文字被各種不同學程和班別濫用,即便是非商學的、只要能和商業沾上邊的學習,無論學員報考的要求是1年還是10年,英文名稱通通都可以叫EMBA。這幾年下來,這樣的狀況可謂越來越嚴重。 近幾年出現許多非學位的課程、辦學單位也不是大專院校,只是一般的顧問公司、協會的進修課程,班別名稱也會掛上EMBA。例如行銷EMBA班、電商EMBA班、藝術EMBA班等,宣傳時甚至經驗分享 "來上這個課比EMBA更有用" 的言論。但所謂的 "比EMBA更有用",比較的基準點是甚麼大學的EMBA? 不可否認,不少後段班學校已變成學店,把EMBA四個字用到極致,不只1年以上工做年資就可以就讀,就連國小畢業也透過吳寶春條款招收進來,造成各校EMBA學員的落差極大,前段班大學EMBA學員可能是上市櫃公司董事長,後段班大學EMBA學員可能只是不太識字的小吃店老闆,或是只有兩年工作經驗的一般店家的店員,更別提那些掛上EMBA所開設的各種進修課程,要知道EMBA是一個有學位的 "高階的商管碩士學程",其中的M (Master)代表的是碩士學位的意思,BA (Business Administration) 則是企業管理的意思。 這裡有幾個問題點: 若只是幾小時短時間的課程,怎麼可能會是碩士學程!? 若不是大專院校,又如何開設具有碩士學位的班別,又怎麼能將 MBA "管理碩士學程" 列在班別名稱裡呢!? 若企業管理只佔課程的一小部分,又如何能和BA扯上關係? 若課程並非碩士學程,卻用碩士學程的英文來做廣告或作為班別名稱來廣告,是否有廣告不實的嫌疑?! 錯誤範例: FinTech eMBA:台北金融研究發展基金會開設「台北金融 FinTech eMBA協力共創工作坊」 Mini-EMBA班:社團法人中華民國企業經理協進會開設「中華高階管理Mini-EMBA班」 社福EMBA:陳永泰公益信託成立「傳善學苑」,專門替中型公益團體負責人上課 房仲EMBA:由永慶房屋舉辦的「房仲經營管理師」課程 飯店EMBA:由台灣觀光協會舉辦的培訓課程,內容主要以私人管家、防疫衛生等專業職能為主題 社福界EMBA:公益團體自律聯盟成立「傳善學苑」,讓台灣所有的公益團體來吸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