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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自己人叫創新,對異己叫守舊:「新舊課程」論述的雙重標準

曾聽聞某國立大學高層批評: 這些EMBA老師已經教了十幾二十年,霸佔EMBA的課這麼多年,導致EMBA課程都是舊的,這樣非常不好,我們應該要創新,讓更多好的老師、新的老師能帶進更多新的課程。 最近幾年有幾批的教授退休潮,大家也知道很多國立大學教授在任教三十多年退休後,改到私立大學繼續任教,十多年前很多台大的退休教授去了東海、近年則是很多台政大的退休教授去了長庚。 這些國立大學退休的教授在進入私校後,將教授了三十多年的課程名稱做了更新,或者加醋了一些新元素,就變成了創新、改革的「新課程、新老師」。這樣的課程對於私立大學或許算是新的,但對於之前任職(退休前)的國立大學來說,這可能只能算是舊課程。 本人並沒有要批評這些課程的好壞,但教師的新舊,不該等於課程的新舊,而更吸睛、更新潮、更酷炫的課程名稱也不該被包裝成課程的創新(這招很多學校其實也已經用了很久)。真正好的課程,應該是要不斷持續的迭代更新,但更重要的是要看這位老師會不會教書(教書和做研究是兩碼子)。同樣的課程,不該因為在同一所學校教了很久就被說成是舊的,然後到了不同學校就變成是新的,畢竟以學生來說,課程只會上過一次,只要授課內容有持續更新,就沒有所謂的新舊。 這是一種選擇性、冠冕堂皇、高道德的詮釋,想褒的時候就是一種創新、改革,想貶的時候就是不願創新、守舊、排斥改革,說起來好像是為了課程品質,但實際上不過是想安插關係戶。試問: 評斷課程新舊的標準是什麼?是教師資歷、課程名稱,還是實際教學內容?一位教師在A校教了三十年是『陳舊』,退休後到B校教同一門課就變成『創新』——改變的是什麼?是課程內容,還是只是換了一個人站在講台上? 答案很清楚。改變的不是課程,是立場—對自己人詮釋為創新,對異己詮釋為守舊。當「新舊」的判準可以隨著對象任意切換,這個標準本身就已經失去意義。真正應該被檢視的,從來都不是教師站在哪一所學校的講台上,而是他走進教室那一刻,帶給學生的是什麼。